2024年的6月26日,我们迎来了第37个国际禁毒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向大家介绍了自2021年以来关于麻精药品及“笑气”违法犯罪行为的审理情况,同时还揭露了一些引人深思的经典案例。
犯罪次数太多,最终漏出马脚
有一回,郭某某邀约通过网络认识的姑娘小张及其好友小王一同吃火锅。他借故去拿佐料时让她们二人等待,然后偷偷往酒里加了含γ-羟基酸的溶液。
觉察到异常的小王立即吐掉口中啤酒,而毫不知情的小张则把这杯饮料全数饮尽。随后,小张因晕眩与呕吐而倒在洗手间。
小王怀疑郭某某投毒,于是报警求助。最终,郭某某被警方逮捕归案。
任何的犯罪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舟山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郭某某以欺骗方式引诱他人吸毒,情节恶劣,被判定犯有欺骗他人吸毒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且需缴纳罚金3000元。
案件审理法官表示,一些人通过向他人投放如三唑仑、γ-羟丁酸等受国家严格管控的麻精药品,意图实施诸如强奸、猥亵、抢劫等各类犯罪活动,或是追求刺激,但此类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
警醒教育:为了家人与自己,请远离毒品!
毒品危害人体健康,滥用者极易出现人格扭曲、心理变态及性功能衰退和精神疾病,有的甚至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毒品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还会对家庭、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吸毒者在耗尽个人和家庭钱财后,往往会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治安。
【今天,国际禁毒日,致敬不能露面的禁毒英雄!】
禁毒警察,和平年代最具风险的警种之一。他们常隐瞒身份,在刀尖上摸爬滚打,在枪声中一往直前,不是天生英勇,只是使命在肩,选择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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