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原神》火爆网络,2023年7月,一名00后玩家在参与该游戏4.0版测试时,将一段测试视频“剧透”在聊天群里,最终导致游戏新角色和场景提前在社交平台泄露。因双方签订有《保密协议》,《原神》的运营公司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0万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秦淮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酌定该游戏玩家赔偿原告公司10万元。据介绍,该案为全国首例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认定为商业秘密范畴并加以保护的案件。
测试中的角色被泄露,运营公司起诉索赔
不少网络游戏玩家都玩过《原神》这款游戏,即使是非玩家,很多人也听过它的名字。《原神》由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开发、设计,由科技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经过科技公司的宣传推广,《原神》在全球市场火爆,获得了多项荣誉、奖项,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经济价值。
为了给玩家提供更好的游戏体验,《原神》一直在持续开发、更新。其间,玩家陈某参加了该游戏4.0版的测试。
2023年7月,科公司发现国内某社交平台上有用户上传了涉及该更新版本的游戏测试视频,经核实相关视频所涉游戏测试账号归陈某所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秦淮法院了解到,陈某是一名00后,参加了《原神》4.0版的体验测试,为此与科技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双方约定了保密信息的内容、保密义务、保密信息的使用、违约责任等事项。
陈某泄露视频的截图
不过,国内某社交平台上泄露的这段游戏测试视频并非陈某直接上传。根据事发后陈某与上传用户之间的沟通聊天记录,陈某是在聊天群里分享了这段视频,却不知怎么被人发到了国外的社交平台上。而那名新加坡的上传用户则是在国外社交平台看到并获取了这段视频,然后又发到了国内社交平台上。
陈某泄露视频的截图
科技公司认为陈某违反了保密义务,系对其商业秘密的侵犯,因此起诉至秦淮法院,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按《保密协议》约定赔偿损失50万元。
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酌定赔偿10万元
秦淮法院经审理认定,科技公司主张的相关信息可以构成商业秘密,且陈某实施了侵犯该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案承办法官、秦淮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黄茜接受采访时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案涉游戏角色、场景等相关设计体现了其在设计风格、审美选择、画面呈现效果的独特创意,本质上与商业秘密中的“经营信息”,尤其是“创意”信息属于同类信息。
黄茜表示,原告对《原神》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且采取的是不断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可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都是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中的相关经营信息,能够为原告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在同时符合“秘密性”“保密性”的情形下,应将上述信息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
关于赔偿损失的金额,法院认为,原告无法明确其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故综合考虑被告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影响及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原告合理开支等因素,一审判决酌定被告陈某赔偿原告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为提起上诉,该判决已于近日生效。目前,陈某已与科技公司达成执行和解。
据介绍,该案为全国首例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认定为商业秘密范畴并加以保护的案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