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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起诉“青岛小米”汽车公司

根据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近日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6月14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小米起诉“青岛小米”汽车公司

小米SU7

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由两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与小米相关公司并无任何股权关联。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汽车服务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以及线下实体店等多个渠道中使用与小米集团高度相似的商业标识和字体,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与本案类似的则是前一段时间理想汽车起诉“理想贴膜店”的相关案件。2023年7月,理想汽车曾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山东临沂一家带有“理想”二字的贴膜店并索赔 120万元。该案件一审判决“理想汽车贴膜工厂”败诉,停止使用带有“理想”字样的广告牌、更改企业名称、向理想汽车道歉并赔偿合理支出两万元。

小米起诉“青岛小米汽车”不正当竞争

理想汽车法务部此前曾回应称,起诉该贴膜店因为其”冒充理想汽车官方”进行销售、团购等在内的商业活动,并被当地车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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