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费可以退#!全国多地已经在执行了】#全国多个城市出台核酸检测退费政策#据奔流新闻:这两天,河北廊坊市人民医院退还核酸检测费的消息引发热议。奔流新闻记者从廊坊市人民医院财务科证实,“从5月20日开始对收到短信的市民退费,多数成年人已经完成退费,今天开始对青少年儿童退费。”
廊坊市人民医院退还核酸检测费
5月20日,一些市民收到廊坊市人民医院发来的短信:按上级要求退还2020年至2021年核酸检测费。请持身份证于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时间到市医院财务部退费。
“以为是诈骗电话,咨询后知道是真的。”廊坊市12345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收到廊坊市人民医院短信的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廊坊市人民医院办理退费。
“我们此前也发过好几次短信,对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的在医院做过核酸检测的患者进行退费,但没有人来,也没有人问真假。” 廊坊市人民医院财务科表示,5月20日再次发信息后,很多市民前来咨询,就开始退费了,“这两天退费现场非常忙,成年人退费大多都完成了,今天开始给小孩退费,收到短信的市民,可持孩子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等来医院财务科办理退费。退费的条件必须是收到短信的患者,没有收到短信的患者暂时没有政策。”
河北廊坊并非首例
检测费用一事在河北并非首例。
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3月,秦皇岛市昌黎县审计局曾发布公告称,按照河北省审计厅要求,昌黎县审计局对昌黎县人民医院、昌黎县妇幼保健院和昌黎县中医院2020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门诊发热患者一般排查及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和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是否应退尽退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按上级部门要求,2020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1日发生的门诊发热患者一般排查、检测费用个人部分应退尽退;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应退尽退。公告还称,退费没有次数限制,发生几次退几次。
在河北全省是否有统一的核酸检测退费规定?河北省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能否退费以接到的通知为准,也没听说统一规定。
全国多个城市出台退费政策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不止一地发布过退还相关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的通知或者政策。
2021年2月,天津市曾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该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
针对“为什么只退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的‘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这一问题,天津市卫健委答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从2020年5月7日发布,上述人员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而按照天津市防控指挥部要求,从2021年2月10日起各医疗机构免收上述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故是退还上述期间费用。
2021年,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曾发布通知,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进行退费,退费区间均自2020年5月7日开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对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应检尽检”人员收取核酸检测费用项目进行退费。来宾市人民医院根据要求,开展新冠肺炎“应检尽检”九类人群核酸检测费用退费工作。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对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属于“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九类范围内已收取费用的人员开展退费工作。此外,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还曾通知中公布过一份退费人员名单,涉及约3.5万人。
在新疆,昌吉市人民医院在2020年9月17日发布通知,对2020年7月16日—7月24日,自费做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退费,现金支付的,须提供退款收据;微信、支付宝方式支付的,须提供手机中的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