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宁可坚
在监管问询及舆论关注的压力下,吉林高速(601518)终于要分红了。
吉林高速4月18日晚发布公告,拟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7亿元(现金分红比例31.14%),所需现金分红资金由吉林高速流动资金解决。
公告显示,吉林高速董事会在收到吉高集团《关于提议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函》后,认为该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提议形成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但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4月12日,新“国九条”发布,随后沪深北交易所也发布了具体业务规则,对分红不达标的上市公司采取强约束措施,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
4月14日晚间,吉林高速因不分红而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问询函。4月18日晚间,吉林高速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根据回复公告,吉林高速称,公司留存的利润主要用于偿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银团贷款本金及利息、支付改扩建工程款及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等,不存在资金被质押、挪用、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5.13亿元,其中母公司货币资金7.16亿元,需支付超短期融资券及利息4.1亿元,剩余3.06亿元需用于支付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付工程款和保证金及公司日常经营,现有货币资金以协定存款和七天通知等形式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
吉林高速提到,2024年预计母公司营业成本支出0.40亿元;税金及附加支出785万元;管理费用预算为0.67亿元;资本性支出0.83亿元。公司尚有贷款余额4亿元需要偿还,以及拟偿还各类应付账款1.2亿元。
此外,吉林高速表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保障行业,受国家政策和地区经济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必须留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债务到期还本付息是硬指标,应付款项随时都有支付的需求;对外投资和并购等资本运作都需要充分的资金支撑,所以,公司留存的资金使用计划是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的。
对于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弃权票,吉林高速回复道,“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向全体董事发送了董事会审议议题材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与相关董事不存在沟通分歧。”
根据刘先福的简历分析,其为吉林高速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的代表董事。招商公路系招商局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是招商局集团二级企业。
吉林高速全体董监高认为,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能够更好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时回应了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关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截至4月18日收盘,吉林高速报2.66元/股,下跌1.12%,总市值50.29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