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惠南公安处会同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兜售烟花爆竹。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可疑男子金某并将其抓获,还在其居住地找到20余箱烟花爆竹。到案后,金某称春节马上到了,自己想营造一点“节日气氛”,就从王某处买了烟花爆竹屯在家中,想到自己可以卖几箱给别人,便在网上发布了兜售信息。根据线索,民警抓获上家王某,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金某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消防提醒你: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加之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这种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西部决策、鄂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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