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红书”上拥有40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发现自己的穿搭被粉丝模仿,捏造事实导致大量粉丝去网暴对方。博主的行为侵权吗?3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小花是“小红书”上一位拥有4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日常发表亲子、穿搭笔记与网友分享,在网上拥有较高人气。小美是小花的粉丝,经常看小花发表在“小红书”上的穿搭博文,并模仿小花的服饰穿搭,发表在自己的“小红书”上或微信朋友圈,被小花看到后,引发了小花粉丝和小美之间的“骂战”:
小花到小美“小红书”笔记下评论,“你老公知不知道你是个学人精?”“牛啊姐妹”之后该评论被删除,小美以言语进行反击,并遭受到了小花粉丝的谩骂攻击。
小美连发五篇笔记:《关于我被网暴这件事》。小花的粉丝大量涌入到小美的“小红书”笔记下对小美进行侮辱谩骂。
小花在“小红书”上发布笔记,该笔记内容捏造了小美在小花网店购买服装后恶意退货、小美收到寄拍邀请、受邀成为穿搭博主进行盈利的事实。
小美不堪其扰向法院起诉告小花名誉侵权。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小花发布的评论内容、回复内容和笔记内容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小花虽有言词不当的词语,但对小美不含有侮辱、诽谤内容。因此,小花并未构成对小美名誉权的侵害,一审法院对小美的诉求不予支持。
小美不服,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审理认为,小花在“小红书”上发布笔记,捏造了小美在小花网店购买服装后恶意退货、小美收到寄拍邀请、受邀成为穿搭博主进行盈利的事实,小花故意捏造事实并进行散布,公然贬低小美的人格,致使小美遭受到小花粉丝的网络暴力,大量侮辱诽谤性评论发表后大大降低了小美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小美的名誉权。小花捏造了事实,客观上导致了其粉丝对于小美的误解,且侮辱谩骂,超出了正常言论自由的范畴,应属于网络暴力。小花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小红书”博主,没有主动制止粉丝的不当行为。因此小花应该对粉丝的集体行为承担一定责任。
小美在进行反击过程中言论确有不当,导致其与小花的矛盾激化。小美也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长沙中院判决小花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小红书”账号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小美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美为固定证据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50元。考虑到小美对侵权行为引起、激化存在一定过错,对小美要求小花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判决后,小花自觉履行了全部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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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曾慧红 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