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汪雨萱
这几天,曾经一票难求的五月天演唱会,以另一种方式,挂在热搜榜上。
12月3日,“五月天假唱鉴定”话题后的“爆”,让整个社交平台再起波澜,随后“五月天”和“假唱”的相关话题迅速霸屏,引发广泛关注。
【进展:正在调查中,结果肯定会官宣】
据相关媒体报道,12月4日,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表示对此次涉嫌“假唱”舆情高度重视,已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要求主办方配合调查。“五月天”上海演唱会的原始视频、音频,目前已提交属地文化市场稽查部门,有关部门将对提供的音视频内容进行科学的测评分析,并公布调查结果。
12月6日9点,记者以购买五月天演唱会门票消费者身份致电上海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于记者询问鉴定结果进展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判断不了,可以帮您转交到相关部门,具体需要等他们回复。”在问及上海市文化旅游局电话时,接线员表示只能提供各个区的电话号码,同时转接的部门会在1-15工作日进行答复。
随后记者留下联系方式,截至发稿,暂未收到上海市文旅局的回复电话。
随后,顶端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试图了解鉴定结果进展,但对方处于暂时无法接通状态。
上午11:03,顶端新闻记者根据市民专线提供的徐汇区文旅局办公室电话,对方表示:“这个不是我们文旅局做的,上海市文旅执法总队会有官宣,目前正在处理中,官宣肯定会发的。”
记者随即追问,如果五月天上海演唱会确实存在假唱,消费者能否申请退款?对方表示,“要问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事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我这边只是办公室,没法给你那么多如果(回复)。”
12月6日上午,举报者“声理学”又发文回应相关质疑,他表示:“声明一点,关于此次风波,我绝没有收过任何一个平台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分钱,如果我说了假话,欢迎各位举证评论,我都愿意按所谓我收的钱‘三倍赔偿’。”
另据九派新闻12月6日报道,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介绍,目前调查还在进行当中,尚无最终结果,后续会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另据凤凰娱乐12月6日13点40分报道,对于在该事件判定中如何定义假唱行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回复表示,“假唱行为最基础的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上面对假唱有一个具体的说法。具体落实上,我们这边会有一个组织专家评审的一个相关的机制,对其进行鉴定。具体的要及时关注网上我们这边的答复”。
【律师解读:购买黄牛票的消费者很难维权】
对于“五月天疑似假唱”事件讨论的重点除了鉴定结果,消费者维权问题也深受网友关注。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吴洪太告诉记者,在演唱会中受到“假唱”欺骗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监管职责的文化执法部门(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等)进行举报;在演出举办单位拒不赔偿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吴洪太特别提到:“黄牛票往往存在人票不符、票面价低等情况。在演出活动中,一旦出现欺诈行为,购买黄牛票的消费者很难进行维权,建议大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门票,谨防受骗。”
演唱会假唱和垫音的法律尺度,吴洪太表示,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应由文化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针对网友热议的“假一赔三”“最高罚十万”等说法,吴洪太表示,“假一赔三”是演出举办单位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具体到演唱会假唱事件中,这个赔偿金额要考虑主张赔偿的消费者群体及对应的实际票房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演出举办单位事先对“假唱”并不知情,且没有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那么演出举办单位在赔偿消费者后,可以向“假唱”的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员进行追偿。
吴洪太建议,消费者今后如果遇到演唱会艺人疑似假唱,要先注意妥善保存门票及票款支付记录等凭证,这些是维权的基础。此外,如果发现演出中有假唱情形的,可以及时采取录像的方式录制视频与音频资料,录制过程中尽量保证视频、音频的清晰,并且在退场后及时向文化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交原始视频资料作为证据。
【延伸:若鉴定结果为真唱,举报者要负法律责任吗?】
如果官方调查结果出来后,五月天为真唱,那么举报者和发布鉴定视频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吴洪太认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问题。如果鉴定视频中素材是视频发布者捏造或者经过篡改的,那么视频发布者无疑是具备恶意的,这种行为涉嫌诽谤,侵害了艺人的名誉权,艺人可以对视频发布者提起侵权诉讼;在该视频被点击、浏览次数达成五千次以上,被转发五百次以上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视频发布者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艺人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如果鉴定视频中使用的演唱会原声是真实的,那无论官方鉴定是否存在假唱,吴洪太认为视频发布者都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其名誉权不同于普通公民,需要加以一定的限制,公众人物应当接受公众监督,也应当容忍社会上的一些苛评。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是艺人还是普通公民,都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任何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五月天是真唱,经纪公司可以向举报者和发布鉴定视频者追责,因为举报者传播的不实消息对五月天及经纪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经纪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艺人的权益,但经纪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