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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半年56人主动投案!发生了什么

今年1月至6月,南方电网共有56名问题干部员工主动投案。

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齐发力—— 让问题干部员工迷途知返》。

文章披露,高压震慑之下,2022年4月24日,南方电网所属某二级单位副总经理刘某到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主动投案。

“看到身边人落马,我担惊受怕,心神不定,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总感觉下一个被查的将是自己。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相信组织、主动投案。”

全文如下。

南方电网半年56人主动投案!发生了什么

56人,这是今年1月至6月南方电网问题干部员工主动投案的人数。而透过近年该企业问题干部员工主动投案的数据再看,2021年比2020年增长14.01%,2022年比2021年增长145.08%,呈现大幅增加态势。违纪违法干部员工选择主动投案,是国资央企领域反腐败持续高压震慑和强化政策感召共同作用的结果。

欲其不敢,必先震慑。2022年1月17日,南方电网所属某二级单位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唐斯庆和该二级单位所属大集体企业三级副干部王昌英同时被留置;同年4月19日,该二级单位原工会主席张帆被留置。如此高压震慑之下,2022年4月24日,该二级单位副总经理刘某在单位纪委书记陪同下,到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主动投案。“看到身边人落马,我担惊受怕,心神不定,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总感觉下一个被查的将是自己。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相信组织、主动投案。”刘某的一席话,道出了问题干部员工因“害怕与忐忑”而放弃侥幸心理、选择主动投案的真实想法。

强力震慑,绝不限于一隅一地。2021年至2022年,广西电网4名干部员工相继被审查调查。面对身边人一个接一个被查处,广西电网所属某单位干部莫某主动投案,向组织交代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当每天一个人独自坐在办公室的时候,心里总是想着这件事,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受不了煎熬”。

超高压公司所属某单位员工冯某在2016年左右,在某市时任金融办主任刘某的协同下,为某公司融资提供帮助,并与刘某夫妇共同收受他人钱财。2022年1月30日,在刘某案发后不久,冯某向地方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刘某案发,我夜难寐、日无眠,在家人的鼓励下我决定投案自首”。

2020年以来,云南电网多名干部员工被查处,问题干部黄某受到很大触动,“收来的钱基本没敢花,反而让自己终日惶恐不安”,组织找其谈话时,黄某主动交代了组织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为自己争取了主动。

据了解,在南方电网党组领导和支持下,该公司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持续深化企业反腐败工作,2020年至2023年6月,与地方纪委监委开展联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64人,其中党组管理干部7人,在整个企业形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政策感召的力量同样强大。2021年5月、2022年1月,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先后两次在贵州电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讲政策、讲出路,给予有问题的干部员工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窗口期”。此后,各单位都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云南电网召开“我们的同事在哪里”专项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被查处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短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干部员工深受思想洗涤,心灵震撼。

2021年以来,南方电网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近20场。一次又一次的警示教育,一次又一次的政策宣讲,向广大干部员工阐明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讲清“四种形态”以及事实和纪法是定量、态度是变量的关系,阐明主动投案与被动查处、积极配合与对抗审查、主动退赃与隐瞒转移的区别,让问题干部员工明白“主动与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

政策宣讲不是空洞的,而是用事实说话。前面提到的刘某,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经过对其主动投案动机、时机、觉悟态度、如实供述、现实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对刘某立案审查调查,不采取留置措施。刘某在《忏悔反思》中写道:“我的主动投案得到了组织的肯定,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我进行了挽救……自己已经站在了悬崖边沿,前面就是万丈深渊,是组织把我从悬崖边沿拉回来……让我更加坚定要充分相信组织,信任组织,让我认错悔错改错。”

在极有温度的政策感召下,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员工选择相信组织、走向组织——参加教育挽救大会后,广东电网所属某单位干部陈某1主动向组织交代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问题;同样在警示教育大会后,海南电网某业务部门干部吴某主动向组织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并收受钱财的问题;贵州电网和所属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期间,共有81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上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300余万元。

主动投案、主动交代,是组织给犯错党员干部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也有人不但不珍惜这个机会,还妄图以“投案”来“投机”、幻想着蒙混过关。实践中,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准确把握主动投案的内涵与要件,规范明确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的认定和处理,认真审核把关,努力做到精准规范稳妥处置。对说小掩大、避重就轻,徒有投案之名,却无交代之实等企图蒙混过关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

迷途知返,拉上一把;不知悔改,严惩不贷。在查办一起案件中,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发现了党组管理干部郭可青的问题线索。因有自己的关系人涉案而惶恐的郭可青,多次到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以说明问题为由,行投石问路之实,对组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谈话置若罔闻;其被留置后,仍抱着与他人已订立攻守同盟的幻想,拒不交代问题,结果自作自受,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00万元。

无独有偶,广东电网所属某单位干部陈某2,在教育挽救大会后主动交代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所得。基于陈某2未如实交代全面问题的研判,组织多次与其谈话,讲政策讲出路,但陈某2在首次谈话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信息;在第二次谈话中,对违纪事实拒不承认,并与多人进行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经查,陈某2的违纪所得超过其主动交代的金额,而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陈某2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取得更大反腐治理成效的重要法宝。”南方电网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表示,企业将继续保持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让有问题的干部员工尽早迷途知返,走到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这条正确道路上来。

《中国纪检监察》点评:国资央企问题干部员工主动投案越来越多的现象背后,是该领域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全面从严治党政策策略的有效运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有关党规党纪和监察法也明确,对于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主动认罪认罚等情形,可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我们党“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定决心之下,在只会持续保持的高压惩治态势面前,不管是国资央企领域,还是其他领域的问题干部,心存侥幸无出路,迷途知返是正途。对于已步入歧途的违纪违法干部而言,认清形势、尽早回头,相信组织、珍惜机会,怀着对党的忠诚、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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