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孩子的角度看,这爸爸是位好爸爸;从丈夫的角色看,他又挺窝囊的……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江西九江永修县派出所内,李某称他在2019年与一女子交往,之后该女子怀孕并在外地生下了一个女孩儿。
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来由于因为一些原因,女孩儿母亲离家出走失去联系,留下李某独自一人抚养女孩儿。

李某考虑到孩子将来的上学问题,就到派出所咨询打算为女儿办户口。户籍民警告知他,因为没有结婚证,这种情况下李某需提供一份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亲生的,孩子就可以随父落户。
随后李某带着孩子在江西中正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可让李某扎心的的是,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女孩儿并非他亲生。
李某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同时孩子不是亲生的,也就意味着孩子没办法跟在他名下落户。一时没主意的他,轻信了朋友的馊主意,竟通过ps篡改了亲子鉴定的结果,试图蒙混过关。
数日后,李某带着一份“亲子鉴定”再次上门,但认真的民警还是在审核时发现了这份“亲子鉴定”被修改了。
眼看瞒不下去了,李某这才向民警交代了前因后果。目前,当地警方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一时的“小聪明”,却触犯了法律,还给自己换来五天的行政拘留,不值当!女儿不是亲生的,连落户都成了难题,而且像李某这种情况,如果走正规的领养流程估计也难。他不是孩子生父,法律上还是未婚,孩子还是没办法落户到他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李某是挺惨的,也是没辙了才想到修改亲子鉴定结果的损招。看他意愿也是挺想继续养孩子的,不过政策不允许。不过李某事实抚养结论成立的话,可以拿着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女孩儿母亲,法院应该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