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房本上没有加女方的名字,山西大同高县一男子订婚之后在婚房发生关系,第四天被女方控告强奸,真的是太长见识了。

事情的经过
山西大同有一个男子,今年27岁,经过婚姻中介,和一个女子相识了三个月。他对女方特别的满意,随后家人就和这个女子的父母啊,还有女孩子呀,他们一起把婚给订了。
当时说好的是订婚的礼金是20万,在订婚的当天啊,男方给了女方10万块钱。然后呢,等结婚的时候再给10万,而且还做了一个保证,说是给他们孩子买了一个婚房,这个婚房等两个人结婚一年之后,再加上女方的名字。本来这是一个圆满的开始,没成想却出现了一个非常悲惨的结局。
被告强奸
第二天呢,女方有一个回门宴,就是请女婿到女方的家里去做客。随后两个人便在婚房发生了关系。马上要结婚了,发生关系无可厚非吧。可在第四天,女方直接跑到当地的派出所,把男方给告了。说是她的未婚夫把她给强奸了。
男方百思不得其解,10万块钱都给了,而且也给你说了,一年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写上,为什么现在又要告我儿子强奸?男方还称两个人之前就是情侣关系,经常在一起,而且还有同居房间,里边也有女方的衣服和首饰。
可女方的父母不认为是这样,没有领结婚证,你们俩就做了结婚以后要做的事情,没有领结婚证,结婚房本上也没有写我女儿的名字,那么你在派出所给我们答应的都没有实现,那在这么一种情况下,我们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女方的母亲还称,他的女儿不是因为房本上没有写他的名字而控告对方强奸的。可当记者问他们那到底是什么原因的时候,女方的妈妈不说话了。
目前男子已经被拘留一百多天了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事情发生在2023年的5月1号,截止到目前为止,这个男孩已经在当地的派出所被拘留了105天。
根据媒体的爆料,警察想让两个人和解,便劝说这个男方的母亲呢,在案子还没有立案之前,在房本上写上女方的名字,这个时候他们就不会立案了,这个案子也就了了,毕竟已经给了10万。
可是由于男方的父母一直没有在这个房本上写名字,也就是说在派出所答应的事情没有做到,随后呢,女方才产生了这样的行为。
派出所的民警还说,这个男子他亲口所说,愿意对这个事件承担所有的责任。而且呢,女方的父母还提供了一段录音。说你们家给了10万,现在能不能把这个名字写在房本上?

女方提供的录音
你是不是在洞房里边和我女儿发生了关系?是不是还没有结婚,你们就发生了结婚以后的事情?这个男方也是嗯嗯嗯的答应了。
最后呢,还说你们家是不是要把最后一批猪给卖完了之后,再把10万块钱的彩礼给我们?男方也是嗯嗯的答应着。
然后这个所谓的丈母娘说呀,那你是不是强奸了我女儿?这个男子也嗯嗯的答应了。
也许是由于这一段录音,警方认为是强奸,也许正像警方所说,他们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强奸。但是很多人想不明白,都已经订婚了,而且也吃了回门宴了,彩礼也都给了,最后却变成了一纸强奸案。
当地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根本就想象不到是这样的结局,有106个当地的群众签名联名要求对这个男孩儿进行一个轻判。
当地的村民还讲啊,这个男孩为人很和蔼,他们也不愿意相信这个事情是真的。如果说要让5000个人签名,我们也可以搞得到。
归纳分析
这是什么样的一种事情?这又是什么样的一种奇葩的操作?别说现在结婚发生关系,就是没结婚,两个小情侣在一起同居也会发生关系。如果仅仅是因为对方没有在房本上写上自己女儿的名字,最后就告别人强奸,这样的女性您还敢要吗?
第一、谈了三个月,在这个事件当中啊,男方的母亲已经给了10万彩礼,而且声称结婚当天再给10万块钱彩礼,还有就是把90平方米的婚房等他们结婚一年后再给女方。这样都等不及了,你们到底是为了钱还是为了婚姻?
第二、目前男方和女方所说的内容相差甚远,男方的母亲认为两个人之前已经在一起同居了,年轻人嘛,这可以理解,可女方的母亲却认为这个孩子在电话里边声称强暴了自己的女儿,这就是证据。在婚房里边,我女儿极度不愿意,可是在监控录像当中,两个人走向婚房的时候是无比的亲密,而且还搂搂抱抱,到底是自愿还是强奸,我相信你我心里都有一个数。
第三、就是警方目前掌握的材料是强奸,警方当地的派出所也给出了回应,之前是进行一个协商,男方承认在这个房本上写上女方的名字,他们就愿意撤案,这个案子就没了。可由于男方在现场答应的,最后迟迟都没有做,最后这个案子直接立案了。所以现在最麻烦的是什么?就是这个案子到底是强奸罪,还是不是强奸罪,但是这个男孩又承认愿意承担所有的责任。
花几十万取来了一个罪名,荒唐啊
到底是心碎了,还是对婚姻不抱希望了?目前我们也搞不清楚。如果真像网上传言所说,这个女孩的母亲就是为了把自己女儿的名字写在房本上,从而告了自己的准女婿是强奸的话,这样的丈母娘,您还值得拥有吗?
结婚不是儿戏,结婚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如果总是有很多的父母参与其中,甚至总是以自己儿女的婚姻,这样的婚姻还能幸福吗?试问一下,花了20万彩礼,又花了一套房子,最终却给自己换来了一个强奸罪,这个婚您还敢结吗?
最后小结
总感觉,这样的婚姻已经变了味,这种事也不该不经过充分调查草率按强奸刑拘。 现在的社会屡屡出现很荒诞的事情,在于民间与上层建筑都价值观混乱。就像这事,婚姻都搞成交易了,还搞“借刀拘人”。
我觉得,女方心机很重,有可能是骗婚的,没拿到钱和财产,就告强奸。 幸亏还没有正式结婚,也没有在房本上加名字,否则就上当受骗了,会后悔一辈子! 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