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生小谢两年内被丈夫家暴16次。最近一次,她被打到四肢及内脏21处损伤。
断了三根肋骨,12指肠被截,需要在体外挂粪袋生活。丈夫对小谢说,我跟我妈交代好了,我把你弄死,再给你偿命。在报警之后,小谢的案件以故意伤害。小谢说,不对,不是故意伤害他,他这是故意杀人。
据统计,全球范围内,几乎1/3的女性遭遇过伴侣的暴力行为。而面对家暴,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
那么,家暴为何屡禁不止呢?施暴者常常以冲动为由来开脱自己,而被害者也常常以对方冲动为由来安慰自己。但是,卑部是卑部者的通行证,冲动是施暴者惯性施暴的借口。每个男人冲动难道都会打老婆吗?
有一个男人跟妻子吵架,盛怒之一拳砸向了玻璃,然后他去医院,护士在包扎的时候问,你生气难道就自残吗?他跟医生说,不砸玻璃难道砸我老婆吗?可见冲动也分惯性,当心中有爱,宁愿伤己也不愿意伤爱人。
当心中无爱,发泄伤人便是友谊。否则,为什么冲动之下伤的不是别人,不是自己,却偏偏是爱人呢?小谢的代理律师认同小谢丈夫的行为和故意杀人无异,可是我认为他比故意杀人要更可耻,因为那是无休无止的折磨。
电视剧《征服》当中,有人问李梅,你为什么要跟一个杀人犯在一起?李梅说,至少他不打我。杀人的人未必不把受害者当人,但长久的家暴一定不把人当人。
可悲的是,无数被家暴者在经受长期折磨之后,还怀着期待和幻想,认为他会回头对没有结果的事情期待,结果最后只能是自食其果。对不讲道理的人处处讲理,最终只会误伤自己。
可当我们所有人都说对家暴要零容忍,可勇敢…又谈何容易?家暴之所以比其他的暴力更有隐藏性,更不容易被剿灭,就是因为他惯以了一个家字,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
大家嘴上一边说不干涉他人的家务事,但私下却津津乐道,可真正敢于站出来的少之又少。只要定义为是家务事,便不好管,吃力不讨好。只要定义为是内部纠纷,也不敢管,引火烧身。
但若都事不关己,纵容罪恶,必世风日下,殃及自我。因此,一旦家庭纠纷演变成故意伤害,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受害者放弃幻想、奋起反抗。旁观者打抱不平、热心相助,施暴者心有余悸、寤寐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