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性小谢在两年内遭受了丈夫十六次家暴,最近一次更是导致她身负二十一处伤,断了三根肋骨,十二指肠溃疡,需要在体外挂袋生活。丈夫曾对小谢说:“我已经向我妈交代好了,我会弄死你,再给你抵命。”报警后,小谢的案件被定性为故意伤害,但小谢认为这是故意杀人。
据统计,全球范围内几乎三分之一的女性都曾遭受过伴侣的暴力行为,但她们平均要被虐待三十五次才会选择报警。那么,为什么家暴屡禁不止呢?施暴者常常以冲动为借口来开脱自己,而受害者也常常以对方的冲动为借口来安慰自己。然而,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冲动是施暴者持续施暴的借口。
每个男人都会因为冲动而殴打妻子吗?有一个男人跟妻子吵架后一拳砸向了玻璃,护士在包扎时问他:“你生气就会自残吗?就会砸玻璃吗?”他回答:“不砸玻璃难道会砸我妻子吗?”可见,冲动也有惯性。当一个人心中有爱,即使愿意伤害自己,也不会有意伤害所爱的人。当一个人心中无爱,即使是在冲动之下,伤害他人也是有意的。否则,为什么他只伤害自己的爱人而不是别人或自己呢?
小谢的代理律师认为小谢的丈夫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无异。然而,我认为他比故意杀人更可恶,因为这是一种无休止的折磨。电视剧《征服》中有人问李梅:“你为什么要和一个亲人犯罪?”李梅回答:“至少他不会打我。”亲人也有可能将受害者视为物品,但长期的家暴一定会将人视为物品。可悲的是,无数被家暴者在长期折磨后仍然抱着期待和幻想,认为对方会回头,对没有结果的情况抱有幻想,最终只会自食其果。
然而,当我们说要对家暴零容忍时,勇敢并不容易。家暴之所以比其他暴力更难被消灭,是因为它被冠以“家”的名义。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虽然我们嘴上说不干涉他人的家务事,但私下里却很热衷,但真正敢于站出来的人却很少。
·只要定义为家务事,就不好管,也不讨好。只要定义为内部纠纷,就不敢管,也不敢惹麻烦。但如果我们都不关心,纵容罪恶,那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糟糕,最终会影响到我们自己。因此,一旦家庭纠纷演变成故意伤害,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受害者不再抱有幻想,勇敢反抗,旁观者能打抱不平,施暴者也会感到害怕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