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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学教师强奸9名女生1人获死刑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三湘风纪”1月19日消息,中共湘西自治州委近日已发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与被侵害案件高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上升,泸溪县教师强奸未成年女性案轰动全国被判处死刑”的问题,已阶段性完成整改。

根据湖南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至6月1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湘西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经济园区)进行了巡视。2023年7月18日,省委向湘西州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经济园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作了通报。

其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与被侵害案件高发,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上升,泸溪县教师强奸未成年女性案轰动全国被判处死刑”问题,中共湘西自治州委通报称,已阶段性完成整改。具体的整改情况如下:

(1)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工作。

(2)对2023年来发案6起以上的龙山县、凤凰县、保靖县相关领导进行约谈。今年来,按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治,一案一问责”的要求,倒查案件53件,追责问责117人次。

(3)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组织者、操纵者。7月以来,共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3起(含补立积案),破案33起,与去年同期发案相比下降27.5%。

(4)加力打击KTV、酒吧、密室逃脱、剧本杀、游戏游艺厅等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行为,下发督办函26份。

(5)落实《湘西州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实行“高峰勤务”机制。

(6)开展防性侵“六个一”教育活动,部门联动送法进校园,联合进校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1500余场次。

(7)全州已建成“一站式”取证场所8家(每个县市各1家)。今年以来,在“一站式”取证场所取证或心理辅导80余人次。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5月31日,最高检举行“落实‘两法’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会上披露了一起学校负责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

两小学教师强奸9名女生1人获死刑

2021年5月31日,最高检举行“落实‘两法’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来自最高检网站)

案情显示,杨某某、糜某某原系湖南某小学教师。2001年至2020年4月,杨某某在泸溪县两所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其与被害人系亲戚、师生等特定关系,采用欺骗、利诱、强迫等手段,先后强奸九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并伙同糜某某轮奸一名年仅12岁的女学生。同时,被告人杨某某、糜某某还利用老师身份,趁教育、管理学生之机,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

2017年,有学生家长向该校校长包某某、副校长印某某反映杨、糜二人猥亵儿童行为。二人在收到线索举报后未调查核实,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杨某某、糜某某继续作案。

2020年5月16日,被害人黄某甲、黄某乙到泸溪县公安局报案称多次遭到杨某某强奸、猥亵。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了杨、糜二人的其他犯罪事实。

2020年8月11日,杨某某、糜某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7年。该校负责人包某某、印某某均因渎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学校负责人对学生家长反映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置之不理,致使两名教师继续多次作案,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泸溪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相关调查,在公安、检察、监察机关密切配合下,依法追究了学校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按规定免去了县教体局分管校园安全的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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