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常山印发了《常山县优化生育政策的若干措施(试行)》,为常山县打造“浙西第一门户”提供人口红利和持久动力,结合常山县实际制定政策。
其中,为提倡适龄婚育,对于在常山县双方均为初次结婚登记且女方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至少一方为常山户籍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
政策对象应符合的具体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至少一方为常山县户籍;
(2)女方是25周岁及以下;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对象;
(4)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在常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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