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振林村的一起修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件事让人疑惑不已:
除了五岁的小孩,为什么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网络上不断掀起了对于判罚是否公正的讨论,连著名律师罗翔也忍不住为其发声?
#罗翔谈村民私造浮桥获刑:何罪之有#
就在7月7日,有记者电话采访了当事人黄德义。
黄德义直言不讳地表示,他觉得自己被判刑是不合理的,他和家人的生活现在已经完全被毁了。
故事要从2014年说起,当时黄德义和亲友自己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浮桥,总共投入了超过13万元。
据黄德义所说,经过浮桥的村民和路人根据车辆大小、人数多少以及个人意愿支付费用,金额在一元到十元不等,并没有硬性规定,“附近熟悉的村民过桥都不用给我们钱的。”
黄德义告诉记者,浮桥建好的第二年起,当地水利部门以非法建桥为由开始对他们处以罚款。
据黄德义所说,2015年和2016年,他的哥哥分别向水利部门交了1万元的罚款,但到了2017年,因为浮桥并没有盈利,他的哥哥就没有继续向当地水利部门交罚款了。
“当时应该有收据,但我也没有留着,我想着钱交了,收据也没有什么用。”
“后来水利部门来找我教书的学校,我借了点钱,把2017年的罚款一万元给交了。”
据黄德义之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当时水利部门告诉他:“交了这一万块钱,这座桥就不会被拆除。”
然而,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黄德义,并强制要求他拆除浮桥。
黄德义说,他曾经询问过,交钱是否能够不拆桥,但被水利局拒绝了,“桥还是我们自己拆的,不是他们拆的。”
浮桥拆除后,村民的出行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有村民前往河对岸种地或运货就必须绕道70公里,原本只需十几分钟的路程变成了3个多小时。
多年来,村民们的现实困境摆在眼前,相关部门留给他们的印象是“只执法,不办事”。
一位村民表示:“浮桥拆除后,我们前往河对岸,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需要3个多小时往返,总共需要7个小时的时间。
而在有桥的时候,十几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不仅节省时间,就连油费也省下不少。”
当地多位村民也表示,现在前往河对岸种地确实需要绕行70公里。
随后,2019年2月,黄德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对黄德义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而其他17名亲属也分别受到了刑罚。
黄德义告诉记者:“除了我家五岁的小孩和正在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
据黄德义说,他被判刑后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
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回应,称涉及黄德义寻衅滋事案的申诉曾被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
而黄德义在2023年6月26日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进一步的申诉。
截至目前,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对该案进行审查。
今日,著名律师罗翔也对这起男子修桥一家18口获刑的事件进行了评论。
他认为,如果修建桥梁能够满足民众期望,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反而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罗翔指出,如果黄某的证言属实,那么收费只是自愿性质的,不存在强拿硬要,因此也就无法构成犯罪。
对于这件事情,我深感困惑。
如果黄德义的证言是真实的,那么他的初衷是好的,确实给广大村民带来了便利,收费也只是为了收回成本,且并没有任何村民举报其非法获利。
那么,为什么最终却导致了一个“全家18口全被判刑”的局面?大家对于这个事件有何看法?